《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17年3月29日訊》
一、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有何規(guī)定?
2017年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實行“過渡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二條、《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37號)以及《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入學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08〕163號)的有關規(guī)定,
于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符合下列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2017年可申請在杭入讀小學一年級:
第一類:適齡兒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
第二類:適齡兒童本人未申領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需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的:
1.父母雙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且在之后一直按規(guī)定辦理,無中斷;
2.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繳納社會保險且在之后一直按規(guī)定繳納,無中斷;
3.父母雙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與在杭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在杭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規(guī)定辦理,無中斷。
二、2017年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的對象有何規(guī)定?
2017年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的對象指的是符合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入小學一年級條件且父母雙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州主城區(qū)(濱江區(qū)除外,指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拱墅區(qū)、江干區(qū)、西湖區(qū)、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西湖風景名勝區(qū)、大江東產(chǎn)業(yè)集聚區(qū))已辦理(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的適齡兒童。
三、不符合在杭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隨遷人員子女就學怎么辦?
不符合在杭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接受義務教育的責任單位應為其戶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滿6周歲,其父母應該及時送孩子到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四、2010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2017年能否在杭入小學一年級?
2010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符合2017年在杭新入小學一年級的條件,杭州的學校不能接受其報名入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家長應盡早安排其孩子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五、社會保險或臨時居住證不足一年怎么辦?2016年8月31日前已辦理但未按規(guī)定連續(xù)辦理的怎么辦?
這兩種情況都屬于不符合在杭申請入學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家長應盡早安排其孩子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六、符合在杭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小學一年級的時間安排和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進行預登記:在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登錄唯一指定網(wǎng)址:www.hzedu.gov.cn(杭州教育網(wǎng)),點擊“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tǒng)”進行預登記,獲得登記碼并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對:
1.核對對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錄“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tǒng)”(唯一指定網(wǎng)址: www.hzedu.gov.cn)進行預登記的人員。
2.核對時間: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預登記對象應登錄“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tǒng)”(唯一指定網(wǎng)址: www.hzedu.gov.cn)進行信息核對,核對中對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門核查反饋的(臨時)居住證信息和社會保險繳納信息的準確性有異議的,在信息核對界面直接遞交復核申請。
(三)入學報名: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持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到實際居住地(以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為依據(jù))所屬教育服務區(qū)域的學;騾^(qū)教育局指定的學校報名,經(jīng)驗證材料符合入學條件的,由該學校受理報名。報名學校詳見六月中旬區(qū)教育局公布的小學教育服務區(qū)劃分及招生方案或各小學的招生公告。
七、家中沒有電腦或家長不會操作怎么辦?
網(wǎng)上預登記和網(wǎng)上信息核查有困難的,如孩子在杭就讀幼兒園的,可請所就讀幼兒園提供幫助;其他人員也可聯(lián)系居住地社區(qū)服務中心,請社區(qū)提供操作幫助。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需要幼兒園或社區(qū)提供幫助的,家長本人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 家庭戶籍簿和父母雙方身份證;
(二) 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
(三) 適齡兒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
適齡兒童本人未申領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雙方在杭的房產(chǎn)證(無房產(chǎn)的提供房屋租賃證明)和《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杭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
3. 父母雙方或一方與在杭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在杭營業(yè)執(zhí)照。
八、家長在信息核對階段,發(fā)現(xiàn)公安、社保核查反饋的(臨時)居住證信息和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有異議的怎么辦?復核申請遞交后,經(jīng)公安、社保部門復核反饋的信息如何查詢?
在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預登記對象可登錄“杭州市區(q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tǒng)”(唯一指定網(wǎng)站: www.hzedu.gov.cn)進行信息核對,核對中對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門核查反饋的(臨時)居住證信息和社會保險繳納信息的準確性有異議的,在信息核對界面直接遞交復核申請。
家長遞交復核申請后,經(jīng)公安、社保部門復核。在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家長持上述規(guī)定的材料直接到實際居住地(以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為依據(jù))所屬教育服務區(qū)域的學校查詢,符合條件的,由學校審核并受理報名。
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學校入學報名時,須攜帶哪些材料?
到學校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一) 家庭戶籍簿和父母雙方身份證;
(二) 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
(三) 適齡兒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
適齡兒童本人未申領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雙方在杭的房產(chǎn)證(無房產(chǎn)的提供房屋租賃證明)和《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2.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杭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
3. 父母雙方或一方與在杭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在杭營業(yè)執(zhí)照。
上述1.2.3中的在杭《浙江省居住證》(《浙江省臨時居住證》)、繳納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的營業(yè)執(zhí)照要求為2016年8月31日前已辦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規(guī)定辦理,無中斷。
由于G20及居住證制度改革等因素,凡2016年7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間進行(臨時)居住證換證或居住登記的,由公安部門進行統(tǒng)一審核認定,家長可通過預登記查詢系統(tǒng)進行查詢。
十、工作、社會保險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個區(qū)域,其子女入學怎么辦?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符合在杭州市區(qū)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工作、社會保險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個區(qū)域,按照屬地管理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家長可向?qū)嶋H居住地(以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為依據(jù))所屬教育服務區(qū)域的學校報名。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學校和區(qū)教育局在統(tǒng)籌安排工作中將首先滿足工作、社會保險和居住地都在西湖區(qū)的人員。在進城務工人員居住較集中的區(qū)域,公辦資源配置不足的情況下,工作、社會保險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區(qū)域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統(tǒng)籌安排中,將會處于不利的地位,給孩子入學帶來困難。故建議進城務工人員選擇在工作服務的區(qū)域內(nèi)租賃住所。
十一、不予受理報名入學的幾種情況:
(一)家庭房產(chǎn)情況與(臨時)居住證地址不相符的。
(二)提供虛假證明或證件的。
請認真閱讀以上內(nèi)容,仔細核對自己的情況和材料,妥善安排子女入學事項。
西湖區(qū)教育局咨詢電話:87965057 87965058
西湖區(qū)各小學招生咨詢電話:見各校校園網(wǎng),也可從“西湖教育信息網(wǎng)”(http://jyj.hzxh.gov.cn)進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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