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限教育綜合訊:學校體育課是否開足?有沒有建立家庭體育作業(yè)制度?每天一小時鍛煉時間能否保證? ……昨日,教育部印發(fā)《中小學校體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要求中小學建立體育評價機制,提升中小學校體育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根據(jù)《辦法》,教育督導機構統(tǒng)一組織實施督導評估,堅持嚴格標準、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的原則。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內(nèi)容包括統(tǒng)籌管理、教育教學、條件保障、評價考試、體質健康等五個方面。
例如,中小學應按國家要求,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程,實施大課間體育活動,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強化學生課外鍛煉,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積極開展課余訓練,組織豐富多彩的競賽活動,定期召開運動會等。
同時,中小學還應配齊配強體育師資,加強師資隊伍培訓,落實體育教師待遇,推動體育場地設施達標,實施學校體育安全風險防控,加大體育經(jīng)費投入等。此外,中小學還要完善學校體育考試制度,規(guī)范考試考核過程,發(fā)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
根據(jù)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中小學校體育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干部考核、學校問責和實行獎懲的重要依據(jù)。
上月底,上海市成立了體育評估中心。該中心將探索建立學校體育發(fā)展績效評價體系和評價工作機制,“管、辦、評”分離的學校體育治理體系,為教育主管部門決策提供信息支撐和專業(yè)建議,助推校園體育科學發(fā)展。
據(jù)了解,依托于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建立的上海市學校體育評估中心,將面向上海各區(qū)、各類學校開展學校體育綜合評估,并發(fā)布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開展學校體育資金績效評價,這將利于建立“管、辦、評”分離的學校體育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