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限教育綜合訊:針對考生和家長關心的高校收費問題,湖北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近日聯合發(fā)文明確,省內高校收費全面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收費詳情須公示30天,重點專業(yè)收費不能超過一般專業(yè)的30%,未列入清單的項目,學生有權拒付并舉報。
湖北強調,此規(guī)定適用于包括民辦高校在內的湖北省境內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除學費和住宿費應公示之外,軍訓服裝費、入學體檢費、大學生居民醫(yī)療保險費等代收費項目的標準和依據同樣應當公示。高校要按照國家和省現行收費政策規(guī)定,按收費性質編制本校年度收費目錄清單,清單須注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執(zhí)行時間等,并通過校園網提前至少30天向社會公示。對于未列入清單或未落實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費,學生有權拒付,并向價格、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投訴。